“我从没见过你这般的女子。”
“我哪班?二年一班?”
这几坛水酒可比不上末世的合成烈性酒,入口软棉,上劲儿极慢。
孟初一打了个酒嗝儿。
“我送你们回家去,我有马车。”沈扶苏热烈的语气让孟初一心生疑虑。
“话说,你怎么混到二楼来的?”她捏紧腰上的匕首,努力睁大双眼。
沈扶苏见她生出敌意,赶紧解释。
“我姓沈。”
“姓沈怎么?比旁人多个脑袋?”
“家父沈敬佩之。”
“沈佩之又是哪个地头蛇?惹上了我,你可就是踢上了……”
等等!
沈佩之?
怎么这么耳熟。
孟初一晃晃脑袋,努力回忆,表情从狠辣突然变得谄媚,举起酒碗就怼到了沈扶苏的眼皮上。
“就是踢上了棉花,小的该死,竟然认不出沈大人的公子,我自罚三碗,不不,三十碗!”
沈扶苏手忙脚乱阻止,抱着酒坛跟孟初一抢来抢去。
“不必不必,是我让你误会,你可千万别!”
他眼看着孟初一喝了一碗又一碗,再喝上三十碗,那还了得。
孟初一赶紧停手,可怜巴巴说道。
“你知道,我从小就没了娘……”
这话也没错,但是孟初一着实怕被这县令的公子哥记恨上。
他是官家子弟,她是穷得掉渣的村妇。
四只手是打不过一个衙门。
她会算数。
沈扶苏赶紧解释,“我真的想跟你成为朋友,没有别的意思,肚子里都是问题,想问你,又怕扰了你们的热闹。”
孟初一摇摇头,“公子大人,你吩咐一声,就是让我上刀山下火海也在所不辞,小的任凭大人差遣。”
酒意上头,孟初一一边打着哈欠一边信誓旦旦。
看着有那么一丝不靠谱。
沈扶苏却眼前一亮,“我不要你上刀山下火海,就把我当个普通人,拿我当朋友便是。”
孟初一算是明白了。
这是温室里娇养的花朵。